|
清初醫學大師喻嘉言曾眼科,言:“先议病,後议藥。”此言非虚,實乃醫者诊治病患之底子法例。在醫學實践中,咱们起首要對病患的病永和鍍膜,情举行细致的阐發和辨證,以求明其病因病機,方可斟酌若何用藥。這一原则,既表現了醫者治病求本的伶俐,也彰顯了對病患生命康健的高度賣力立場。
在临證明践中,咱们需按照病患的详细病情,深刻探究其病機地點。只有正确掌控了病機,才能有针對性地立法醫治。立法,即肯定醫治原则和方案,是醫者按照病得病情及本身履历所做出的决议计劃。立法以後,咱们即可依法除皺霜推薦南坎水管不通,,選方。選方,即選擇合适病得病情的经典丹方或自拟丹方,以期到达最好醫治结果。
按方用藥,是醫者按照所選丹方,連系病患現實环境,举行藥物配伍和剂量調解的進程。這一進程,既磨练醫者的專業常識,也磨练其临床履历。只有在准确辨證求因的根本上,才能确保所選丹方與病得病情符合,藥物配伍适當,剂量适中,從而到达最好醫治结果。
综上所述,醫者临證明践時,應遵守“先议病,後议藥”的原则,按病機立法,依法選方,按方用藥。只有如许,咱们才能更好地為病患辦事,保障其生命康健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