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子被植入10余個受精卵怀8胞胎 子宫受损不孕
中新網10月16日電 据台灣《连系报》报道,台中市刘姓少妇担任代理孕母,第一次失败流產后,為提高受孕率,醫師涉嫌一次植入十個以上受精卵,导致她怀八胞胎,子宫受损流產甚至不孕;法官認為醫師违反“人工生殖法”,判赔五十一万元(新台币,下同)。“他们求子,我们求財,但代理孕母牺牲太大了。”刘姓少妇说,难以接收判决功效,但饱受煎熬,“很累,希望到此為止。”她提醒故意担任代理孕母的女性,撤消念头,“压力與责任绝不是錢能掂量的。”
记者访谒醫師,他们對一次植入那麼暴牙,多受精卵,都認為不可思议,判赔五十一万元,也感觉是轻判。而這名傅姓醫師并不在“卫生署”公布的人工生殖合格醫師名单内。
三十岁的刘姓少妇,原在診所任挂号护士,丈夫是水電工,前年底血氧機,產下女婴,面對房貸與养育费很吃力。友人介绍蔡姓夫妇找代理孕母,她與丈夫商议后,同意以一百万元接下孕母任務,没想到却是恶梦的開始。
判决指出,蔡姓夫妇前年底找傅姓醫師,帮刘植入他们夫妇的受精卵,但七周后流產,刘妇拿到十万元。因蔡姓夫妇苦求,想到每一個月两万元酬劳可付房貸,同意再次做疏通劑,代理人工生殖。
蔡姓夫妇打魚機遊戲,為提高受孕率,旧年哀求醫師一次植入超過十個受精卵,功效刘妇怀了八胞胎,显现呕吐、大出血,陸续送醫接收六次减胎手術。
蔡姓佳抽化糞池,耦想保留减胎后仅存的两個胎兒,但刘妇子宫持续出血,胎兒陸续流掉,代理孕母又失败,蔡姓夫妇给她二十五万元;但她身體機能受损,已难再孕,認為是蔡姓夫妻與醫師過度植入受精卵造成,提起连带陵犯抵偿告诉,哀求抵偿二百万元。
傅姓醫師辩称,未违反“人工生殖法”每次不得植入五個以上胚胎的规定,也不能因流產以致不易受孕,就说是他疏失。蔡姓夫妇则否認要醫師植入多枚受精卵。
法官依照法醫研讨所断定胚胎检體認定,傅切當在刘妇體内植入超過八個以上受精卵,而蔡姓夫妇無法主导醫師植入量,認定傅违反人工生殖规定,审酌精神慰抚與醫療费用,应给付刘妇五十一万多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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